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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经营服务十项承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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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不损害我市旅游形象。
2、不变相超范围经营或转让承包。
3、不削价竞争,搞低成本经营。
4、不发布虚假广告,误导欺骗游客。
5、不使用无证导游。
6、不租用不合格车辆。
7、不随意变更行程,降低服务标准。
8、不诱导、胁迫游客购物。
9、不组接无合同团队、散客。
10、不索要、私拿回扣。 |
| 导游形象32字服务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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着装统一 仪表齐整
举止文明 服务热情
语言标准 讲解生动
操作规范 上岗持证 |
| 诚信公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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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在经营活动中,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、平等的原则、
公平的原则、诚实信用的原则。
2、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,不得一味夸大旅游产品的优
点,隐瞒真相,不得在旅游活动中擅自减少服务项目。
3、广告宣传要实事求是, 恰如其分, 不得弄虚作假或
夸大其词,欺骗旅游者。
4、履行承诺,信守合同,严格遵守合同规定,忠实履行
所承担的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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